与“子孙窑”相关的另一传统习俗便是“拴娃娃”。求子者(多为妇女、老人),向“送子老奶”虔诚祈祷并作出许诺后,求得一个泥娃娃(男性),系上红头绳(拴走之意),藏于衣服下,边走边轻轻呼叫“留”、“锁”、“来”之类的吉祥名子,到家后;把拴来的娃娃置於被中或枕下。若果真得子,求子人须按许诺向“老奶”还愿,并奉还两个泥娃娃,以供他人求子之需。这一习俗,在河南民间极为普遍,至今,豫西、豫北、豫东各地农村,仍留存有“奶奶庙”、“娘娘庙”、“老奶庙”。
泥泥狗作品带有远古的遗韵实际上,题材广泛的泥泥狗作品也正反映了古代二月会的性质和内容。《礼记·月令》有:“仲春之月,以太牢祀于高。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投以弓矢于高之前。”《周礼·氏》有:“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而无夫家而会之。”这其实反映了往古之时的婚俗习惯,说明了二月会最初其实就是伏羲提供的青年男女相会的地方。其时,青年男女相聚一处,载歌载舞,若是有中意者便可以私订终身、同奔前程,而这时,你躲在家里偷懒而不去找有情人“野合”,那是要受处罚的。专家认为,二月会提供了青年男女相见的机会,一年之初,春心萌动,抓紧这美好时光挑中如意的对象,尽鱼水情意,或许就留下了人种,这就是主题。这样,泥泥狗作品中就有了很多远古的遗韵,其中有很多一身二首造型,如两头狗、双头马、双头燕等,就反映了男女相会的场景。尤其是两头狗作品,前后有头,且都是向外,它就是二狗相恋的形象。另外还有不少夸大了两性生殖器的彩绘。这些都充分地代表着原始时代生殖崇拜的礼俗。“草帽老虎”是泥泥狗中较为特别的作品,但同样是草帽老虎,不同的艺人,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有的圆帽尖顶,有的帽为面平,有的头部上下都有帽檐儿,有的脑后呈扇面状;多数帽上彩绘鼻眼。“草帽老虎”顾名思义就是老虎头上戴草帽。老虎为什么要戴草帽呢?唐李冗《独异志》说:“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伏羲女娲兄妹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相羞耻……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草帽老虎所戴草帽也反映结草为扇之意。另外《山海经·南山经》载:“爰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从插图上看,其形和草帽老虎一致,只是草帽老虎着色没有虎纹而已。《通雅》说:虎“或曰狸儿……”“有髦”即脑后有扇面状的毛片,象征“遮面”。“其名曰类,自为牝牡。”《列子·天瑞》云:“爰之兽自孕而生曰类。”庄子亦曰:类自为雌雄。这样看来,避面并不完全为了遮羞,而是约定俗成,有“法律”的作用。据此,可以说明泥泥狗中草帽老虎实有婚配与性交的内涵,且存在古代婚俗之根源,亦是伏羲氏制婚姻、定嫁娶的确切证明。“人面猴”是泥泥狗中的代表作品。其中以人猴、人面猴、抱桃猴为代表。“人猴、人面猴是泥泥狗中最有代表性的造型,被视为伏羲、女娲的形象。”作家董素芝说,“虽然不同艺人的表现方法有所不同,但都把它塑成头戴冠冕的正面形象,威严、庄严、神秘,绝无一般玩具中动物猴的顽皮姿态,究其原因,它是被艺人当做‘神’来塑造、来崇拜的。”类似于“人面猴”、“人猴”形象,《山海经》中有多处记载。
《山海经·海内经》有:“有九丘,经水络之……大?爰过”;“西南有巴图。大?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始为巴人。”“大?”,任臣、郝懿行注均为伏羲,说巴人奉祀的始祖神“大?”就是大?伏羲氏,也是陵狗中的“人猴”伏羲氏。《山海经》关于“女娲”的记载也有一处。《大荒西经》曰:“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之野,横道而处。”郭璞先生注曰:“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个变,其腹化为此神。”《山海经·西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猿,而白首赤足,名曰朱厌,见则大兵。”民俗学者王悦勤先生在《〈山海经〉诸神与淮阳“陵狗”研究》一文说:民间泥塑的“人面猴”伏羲、女娲为亦神、亦人、亦猿、亦猴的变异造型,既是物的人化,又是人的神化。依达尔文“人类进化论”学说,淮阳民间泥塑“人猴”、“人面猴”更趋于科学的范畴,“人是由一只有毛、有尾巴的四足类或兽类动物进化过来的,而在习性上可能是树居的,并且是旧大陆上的一个居住者,如果一个自然学者有可能检查到这只动物的全部结构而加以分类的话,就毫不犹豫地纳入四足类或猿猴之内”。此外,抱桃猴也是一个独特造型,它是“人面猴”的一支。此类人面猴,《山海经》多有记载。《山海经·西山经》:“崇吾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文臂,豹虎(尾)而善投,名曰举父。”禺即母猴。《说文》曰:“禺,母猴属。”民间认为猴就是早期人类自身形象,并没有猿(或类人猿)的理性概念,因此,“人猴”自然充任了猿或类人猿的角色,跳跃性地完成了猴—猿—类人猿—人的进化过程,并且一部分由猴直接转化为神,成为膜拜的始祖神偶像,虔诚崇祀。“人类对万物起源始终充满了好奇,尤其对自身及其身边动物的关注由来已久。”王悦勤先生从深层次诠释了泥泥狗,“楚《帛书·甲篇》和民间‘人日’风俗中都曾有关于‘创世’的情景:鸿蒙之初,造物之神伏羲女娲生下四子,即为‘四神’,代表‘四时’春、夏、秋、冬,然后造地,最后造天。民间‘人日’风俗中,正月初一造鸡,初二造狗,初三造猪,初四造羊,初五造牛,初六造马,初七开始造人。先民以鸡、狗、羊、猪分别代表‘四时’,牛、马分别代表‘地’、‘天’。后来,班固在《汉书·律历志》中强调说:‘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这里所说的‘人’并不包括伏羲女娲等创世之神,而是指芸芸众生的‘凡人’。”他说,有了“天地四时”,即有了宇宙,神才创造凡人。《汉书·律历志》又把“天”、“地”调到“四时”之前,把“天”调到“地”之前,这其实并不是班固的创意,而是“天尊地卑”观念使然。当时“天地四时”的次序,已经凝固不化,而民间“人日”习俗的创世次序却仍与《帛书》同步,无意间印证了伏羲女娲创世神话的历史。